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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天津宝坻,添金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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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4月30日上午,宝坻区文明办、公安宝坻分局、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及宝坻区综合执法局联合举办“践行文明行为条例 推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市民自觉规范行为,做文明宝坻人。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设置宣传展牌,向市民发放《致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社会救助》等宣传材料,并就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和公共环境等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
区文明办主任 刘学生:我们要严格执行条例,保障群众的方方面面向文明靠拢,向文明靠近,助推文明城区建设。
来源:宝坻电视台
记者:李美娴 邢家耀
编辑:孙红薇